图书外借规则
一、读者凭身份证,交付押金100,即可办理惠安县图书馆借阅证。
二、持有借阅证即可外借图书2-4册,借期40天。在有效借期内,最多可续借两次,每次20天。
三、外借时,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,当面核对所借图书的册数,如有破损,缺页等可向工作人员说明,并作相关处理。
四、图书不慎遗失或损坏,读者可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或者按图书价值1-10倍赔偿。
五、读者要保持室内安静与清洁,禁止大声喧哗、吸烟、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。
六、读者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,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,爱护室内一切设施。
七、读者如有其它需要,请咨询工作人员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