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。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、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,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,请读者遵守如下规定:
1树立文明市民形象。入馆者应衣着整洁、端庄,赤膊、赤脚及酒醉者谢绝入馆。
2保持馆内安全卫生。严禁携带宠物及易燃、易爆危险品进馆;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;请勿在各借阅区饮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。
3请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。进入借阅区的读者,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存放于寄包柜。自带物品如有丢失,本馆概不负责。
4借阅图书时,请仔细查阅该图书有无破损或缺页,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、否则后果自负。
5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。请勿在馆内喧哗、嬉闹、追逐、吵架、斗殴以及张贴广告、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;入馆前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,请勿在各借阅区拨打接听手机; 1.1米以下儿童进入活动区须有成人陪同看护。
6请勿在馆内睡觉、横卧;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;请勿在馆内从事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。
7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。损坏书刊及有关设施等馆内公共财产的按《惠安县图书馆遗失赔偿规定》的有关条款赔偿。
8请自觉遵守惠安县图书馆各项规定,配合工作人员管理。遇有紧急事件发生,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。